《吸血鬼莱斯特》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灵异小说,欢迎您的欣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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酷我小说网 > 灵异小说 > 吸血鬼莱斯特  作者:安妮·赖斯 书号:41728  时间:2017/9/22  字数:10387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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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样一来,我的这个故事就结束了,它是关于血鬼莱斯特的早期教育以及历险的。

  这就是我不顾一切令和戒律,选择了旧世纪的魔法和秘密的原委,你尽可以把它传下去。

  可是,无论我多么不愿意让它继续下去,这个故事并没有结束。而我必须考虑,至少稍稍考虑一下1929年发生的那些痛苦的事件,是它们导致我作出重回地下的决定。

  我离开马略之后又过了一百四十年。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。加百列也杳无音信。自从那一夜她在开罗消失之后,我就再也没从任何相识的凡人或者血鬼那里打听到她的消息。

  到了20世纪,我为自己挖掘坟墓,那个时候我又孤独又疲惫,无论身体还是心灵都受到了重创。

  我已经活过了马略建议的“一生”而我并不能为了自己度过这一生的方式,或是在这一生中铸成的大错,去责备马略。,纯粹的意愿,比其他任何人特点都更多地决定了我的经历。尽管有各种劝谏和预言指点着我,我仍然和从前一样招来了悲剧和灾难。不过无可否认,我还是得到了回报。

  我拥有了自己的后代,路易斯和克劳迪娅,我们在一起几乎达七十年之久,在这世上生存过的血鬼之中,他们是最为光彩夺目的,而且他们臣服于我。

  我到了这片殖民地没多久,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路易斯,他是个年轻的中产阶级种植园主,有一头黑发,谈吐优雅,恪守礼节,他的玩世不恭还有自我毁灭的倾向简直就和尼古拉斯一模一样。

  他拥有尼克的冷酷和深刻,尼克的叛逆,以及那种使他备受折磨的能力,让他时而愿意相信,时而提出质疑,又最终陷入绝望。

  然而,路易斯对我的影响却远远超过了尼古拉斯。哪怕路易斯出最残忍的一面,他仍然能够触动我内心温柔的感情,他对我的依赖令人震惊,他对我做的每一个手势、说的每一个字都无比着,这一切都深深惑着我。

  而他的天真,还有他那种怪异的中产阶级信仰,总能让我折服,他坚信上帝永远是上帝,哪怕他转身离我们而去,诅咒和救赎构建出一个微小而绝望的世界。

  路易斯时时受着痛苦的煎熬,这个家伙甚至比我还要热爱人类。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,倘若我没有因为发生在尼克身上的一切而利用路易斯来惩罚自己,一切会变成什么样,倘若我没有创造出路易斯,把他塑造成我的良知,然后一年又一年,对自己进行着自认为是完全应得的惩罚,一切又会怎样。

  可是我爱他,简单直白。我拼命想挽留住他,尤其是在最危险的时刻,我想和他紧紧相连,出于这样的动机,在我混迹于活死人当中的这一生里,我做了最为自私、最为冲动的一件事情。正是这件罪行,导致了我自己的毁灭:为了路易斯,我和他一起创造了克劳迪娅,一个美惊人的血鬼孩童。

  当我带走她的时候,她的身型还不足六岁,倘若我不这么做,她就会死掉(要是我不带走路易斯,他也会死掉的),尽管如此,这对诸神仍是一个挑战,为此,我和克劳迪娅都付出了代价。

  不过,那将是路易斯在《夜访血鬼》中所要讲述的故事,尽管他矛盾重重,错误百出,但他的故事还是抓住了克劳迪娅、路易斯和我走到一起,共同生活六十五年间所营造出的那种氛围。

  在那些日子里,同类中间再没有如我们一般完美的搭档了,我们这三个包裹在绸缎和天鹅绒里的致命猎手,为着我们的秘密沾沾自喜,在新奥尔良这座益发展扩大的城市里,我们终沉溺于穷奢极侈的生活,享用着无穷无尽新鲜的牺牲者。

  当路易斯把他的故事记录下来的时候,他并不知道,对于我们的世界来说,维系任何一种纽带,六十五年都是一段相当惊人的时间。

  至于他所编造的谎言和犯下的错误,好吧,我原谅他想像力过于丰富,原谅他的纸辛酸,还有他的虚荣,毕竟,这些还不算十分严重。我在他面前显示的法力连一半都不到,这是有理由的,因为他出于愧疚和自我厌弃而畏缩不前,连他自己一半的法力都没能善加运用。

  就连他那异乎寻常的俊美和所向披靡的魅力,对他自己来说也仿佛是一个谜。当你读到他写我因为觊觎他的种植园房产而把他变成血鬼的段落时.我想你更容易用谦虚而非愚蠢来解释这一切的发生。

  至于他以为我是个农民的事情,嗯,那也是可以理解的。毕竟,他是带着偏见、受着约束的中产阶级之子,他和所有殖民地种植园主一样,尽管从未遇见过货真价实的贵族,却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,而我呢,来自封建贵族世家,我们这些人吃饭时会手指,还会随手把骨头抛给身后的猎狗。

  他说我作无辜的陌生人,亲近他们再杀害他们,可他怎么会知道?我几乎只在赌徒、窃贼和杀人犯之中寻找猎物,对于那未曾说出的、只猎杀恶人的誓言,我甚至比自己希望的还要忠实。(比如那个年轻的弗兰尼,他是个种植园主,路易斯在文章里无可救药地对他进行了美化,使他充了浪漫的气息,可他实际上是个喜怒无常的杀人犯,一个扑克牌桌上的骗子,他被我打倒在地的时候,差点儿就签下契约,把家族的种植园拿去抵债了。

  有一次,我在路易斯面前豪饮女们的鲜血,那是故意要刺他,那几个女曾经毒害并洗劫了许多水手,接着那些水手就失踪了。)不过,这种细枝末节并不重要。他讲述的故事,都是他自己信以为真的。

  实际情况是,路易斯总是他自身缺点的集合体,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值得玩味的富有人的恶徒。即便是马略也想象不出像他这么富有同情心,又喜欢沉思的家伙,总是一副绅士模样,他居然还去教克劳迪娅使用银制餐具的正确方法,可是克劳迪娅,愿上帝保佑她那颗恶的心,她根本没有必要去碰一下刀叉。

  他对于别人的动机以及苦痛的无知,就和他那柔软蓬松的黑发,或者碧绿的眼眸中那永恒不变的烦恼一样,成为他魅力的一部分。

  而我为什么又要费力去讲述有多少次,他可怜兮兮、充焦虑地来到我面前,求我永远不要离开他,有多少次,为了取悦克劳迪娅,我们一同散步交谈,一同演出莎士比亚,还有多少次,我们携手在河畔酒馆里搜寻猎物,或者在混血名的舞会上,与肤黝黑的美人共舞。

  字里行间自有言外之意。

  我造就他的同时又背叛了他,这一点非常重要。就像我背叛克劳迪娅一样。我原谅他写下那些胡言语,因为他真实地描述了他和克劳迪娅还有我所拥有的那种不安的足,这种足本是我们无权拥有的,在19世纪那些漫长的岁月里,古代王朝那孔雀开屏般的璀璨光华已经褪去,莫扎特和海顿那些美妙动听的音乐也被装腔作势的贝多芬所取代,贝多芬的音乐有时听起来,简直就像我想象中地狱里敲响的丧钟。

 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,我一直想要的东西。我得到了他们。这样,我偶尔也会忘记加百列,会忘记尼克,甚至忘记马略还有阿卡沙那表情空、凝望前方的脸庞,还有她触碰我时那冰冷的感觉,和她那灼热的血

  可是我总想得到很多东西。是什么让他在《夜访血鬼》里描述的那段人生得以维系那么长时问?为什么我们坚持了那么久?正是在19世纪,血鬼被欧洲的文学作者“发现”了。鲁斯万勋爵,这是波里杜利博士笔下的人物,很快就被那些廉价的惊险小说中出现的弗朗西斯·瓦内爵士取代,后来,谢里丹·勒·法弩又塑造出一个优雅美丽、引人遐思的女伯爵卡米拉·康斯坦茵,最后又来了个野蛮鲁的血鬼大汉,那个浑身是的斯拉夫伯爵德拉库拉,那个家伙自认为能变成蝙蝠,或者让形体随意消失,可是又要像蜥蜴那样沿着自己城堡的墙角爬下来,显然是觉得这么做很有趣——所有这些创造出来的人物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角色,都合了人们对于“哥特式、异想天开的故事”无止尽的追求。

  19世纪的那个观念以我们作为核心——贵族式的冷漠,无可挑剔的优雅,永远的冷酷无情,在一块适合生存、又不受其他同类干扰的土地上,相互抱成一团。

  也许,这对我们来说,就是历史上最美好的一刻,是怪兽和人类间最完美的平衡,在我的想象里,那些和古代王朝五彩缤纷的锦缎紧密相连的“血鬼罗曼史”也是在这个时期变得无比丰生动起来,正是因为装点上了飘扬的黑斗篷,黑色的高礼帽,还有小姑娘头上紫罗兰的蝴蝶结,那一头油亮亮的发卷披散下来,一直垂到精致曼妙的丝绒长裙蓬松的袖口。

  可是,我对克劳迪娅做了什么?我什么时候才要为此付出代价?有多长时间,她一直足于扮演那个谜一般的角色?她把我和路易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,她成了我们的缪斯女神,陪伴我们度过了许多洒满月光的美好夜晚,为了她,我们俩都甘愿奉献一切。

  或许,正是因为她永远都无法获得女人的形体,所以才注定要向我这个恶魔般的父亲,这个将瓷娃娃的形体加诸她的人,发动攻击?我本应该听从马略的劝告。在我即将进行那伟大而醉人的试验之前:用“这最少的一点儿”创造一个血鬼,在那一刻,我本应该停一停,好好思考一下。我本应该深深做一次呼吸。

  但是你明白,这就像是为阿卡沙演奏小提琴。我想要那么做。我想看看会发生什么,我的意思是,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女孩会被我变成什么!哦,莱斯特,你出了什么事儿都是咎由自取。你最好别死掉。你其实应该下地狱去。

  可是为什么,总是出于全然自私的原因,我没有听从别人的忠告?为什么我没能从他们任何一个人——加百列、阿曼德、马略——的身上学到教训呢?不过,我从来没有听从过任何人的话,真的。出于这样或是那样的原因,我永远都办不到。

  即便是现在,我仍说不上为了克劳迪娅而感到悔恨,说不上宁愿自己从未遇见她,从未带走她,然后悄悄把秘密告诉她,或是宁愿我从未听见她的笑声回在那一座人味儿太重的小镇房子里,那些点着煤气灯的屋子总是光影重重,我们就像活人一样,在上了漆的家具、颜色暗淡的油画以及黄铜花瓶之间穿梭。克劳迪娅是我的黑暗之子,我的所爱,我恶中的恶。她伤透了我的心。

  1860年春天的一个闷热的夜晚,她公然反抗我,要了结我们之间的恩怨。她蛊惑我,设了圈套来陷害我,用匕首一遍又一遍刺穿我被毒药侵蚀的身体,直到我体内的血鬼之血几乎尽,却又得不到片刻宝贵的时间来使伤口愈合。

  我并不怪她。这种事情我自己也有可能会做。

 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些神志昏的时刻,永远不会将它们遗留在脑海中某个尘封的角落。她的狡猾和必胜的意志把我打翻在地,她是那么志在必得,就在她用匕首割开我的喉咙、割裂我心脏的那一刻也是如此。只要还活着,我夜夜都会想起那时的情景,想到深渊就在下方张开大口,我几乎像个凡人那样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死亡。这都是拜克劳迪娅所赐。

  然而,鲜血汩汩出,带走了我全部的力量,最后,我看不见、听不见,也动弹不得了,这时,我的思绪飘向过去,飘过铺着壁纸、挂着蕾丝窗帘的温柔乡,我就是在那里创造出了这注定毁灭的血鬼家族,我的思绪飘过这一切,回到那一片传说中的土地,脑海里勾勒出那片墓园模糊的影像,就在那里,林中狂的神也曾一次又一次感到身体被撕裂开来,伤口里鲜血长

  即便这杂乱的思绪毫无意义,它至少也显示了一种巧妙的暗合,令人惊叹地重复了那同一个古老的主题。

  神死去了。神又醒来了。而这一次,没有人获得救赎。

  获得了阿卡沙的血,马略曾经告诉我,你就能经受住灾难的考验,而这些灾难往往能毁灭其他我们的同类。

  后来,我被遗弃在四面漆黑、臭不可闻的沼泽地里,我感到饥渴控制了我的身体,驱策着我的精神,我撑开两颚,饮腥臭的污水,我的尖牙四处搜寻着热乎乎鲜血的东西,就是为了积蓄力量,让我能重回长路之上。

  又过去了三个夜晚,在镇上的屋子里,我再次被打倒了,被孩子们彻底遗弃在一片火海之中,是前辈们,马格纳斯、马略以及阿卡沙的血支撑我爬出来,从烈火中死里逃生。

  但是,因为得不到更多帮助伤口愈合的血,得不到新鲜的灌溉,我只能完全依靠时间来治愈遍体鳞伤。

  路易斯的故事不能待我之后的遭遇,许多年来,我一直在人群的边缘地带搜寻猎物,我成了一个丑陋可怕、跛足而行的怪兽,只能打倒年幼体弱的人。我时时有可能受到猎物的反攻,现在的我,和那种富于浪漫气息的恶魔截然相反,简直就和以前那些披着脏兮兮的破衣烂衫、四处游的冤死鬼一模一样。

  累累伤痕同时也折磨着我的心灵,影响了我的理智。每当我壮着胆子打量镜中的自己,我的灵魂就会变得更加萎靡不振。

  然而,即便如此,我一次也没有向马略求救,没有试图与万里之外的他取得联系。我不能向他乞求鲜血来治愈我的伤口。我宁可整整一个世纪忍受炼狱的煎熬,也不愿受到马略的谴责。我宁可忍受最可怕的孤独、最剧烈的痛苦,也不愿去发现他明明完全知道我的所作所为,却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拒绝向我伸出援手。

  至于加百列,她会原谅我做过的任何事情,她的血也有足够强大的魔力,至少能加速我的痊愈,然而,我完全搞不清她身在何处,甚至连该向哪个方向发出呼唤都无从知晓。

  等到我体力恢复了不少,足以应付远赴欧洲的旅行时,我投奔了惟一可以求助的人:阿曼德。他仍然住在我赠与的土地上,住在那时马格纳斯造就我的高塔里,他还在领导庙街的血鬼剧团里的同类团伙,那座庙宇还是属于我的呢。毕竟,我不欠阿曼德任何解释。而他,难道不正欠着我什么吗?他来开门的时候,着实吓了我一跳。

  他穿着浅黑色剪裁考究的大衣,在他头上,文艺复兴时期流行的发卷全都修剪掉了,看上去俨然是狄更斯小说里走出来的年轻人。他那永葆青春的脸庞上,烙印着大卫·科波菲尔式的天真和斯蒂福兹式的骄傲——却未曾显出内在灵魂的真实本

  他看见我的时候,心里一下子闪过一道亮光。随后,他慢慢凝视着遍布在我脸上和手上的伤疤,然后用温柔而几乎是慈祥的语气说道:“进来吧,莱斯特。”

  他握住了我的手。我们并肩穿过屋子,这是他在马格纳斯的高塔脚边建造起来的,是一个阴暗恐怖的地方,在这个诡异的年代里,用这一处所在酝酿一切拜伦式的恐怖事件可真是再合适不过。

  “你知道,有谣传说你在埃及或者远东的某个地方完蛋了,”他用人们日常使用的法语快速地说道,带着一种我以前从未在他身上见过的生动神态。如今,对于装扮成活着的凡人,他已经是驾轻就。“随着旧世纪的度过,你也不见了,从此以后就音信全无。”

  “那加百列呢?”我立刻追问,奇怪自己居然没有一进门就让这个问题口而出。

  “你离开巴黎之后,再也没人见过她或者听到她的消息。”他说。

  他的目光又一次爱抚地落在我身上。他体内有一股稍加掩饰的兴奋,一股如同近旁炉火般的热力向我传来。我明白他在试图解读我的思想。

  “你出了什么事?”他问我。

  我的伤疤叫他困惑了。它们太严重,太错综盘结,留下这些疤痕的进攻一定都是致命的。我突然感到一阵慌乱,我担心自己稀里糊涂就把一切都告诉他,告诉他马略很久以前就止我说出的事情。

  不过,我迫不及待一吐为快的,是关于路易斯和克劳迪娅的故事,我的叙述结结巴巴,半真半假,除去一个明显的事实:克劳迪娅那时只是…一个孩子。

  我简要地描述了在路易斯安那生活的年月,以及他们最终如何起而反抗,就像他曾经预言我的孩子们会做的那样。我向他承认了一切,没有任何心机或是傲气,我解释说我现在需要他的血。痛苦啊、痛苦啊、痛苦,在他面前展开这一切,等他考虑我的请求。对他说,是的,是的,你是对的。并非完全如此。

  但大体上说,你是对的。

  那时,我在他脸上看见的表情是悲哀吗?那肯定不是得意。他谦逊地注视着我颤抖的手打着各种手势。当我言词支吾,找不到准确的词表达时,他也会耐心等待。

  只要给我灌输一点点他的血,我的伤口就能加速愈合,我低声说。给我一点点就能让我头脑清醒。我提醒他,是我给了他这座塔楼,给了他金币去建造这栋房子,而且我仍然拥有血鬼剧院,而他现在肯定能为我做这么一点点私密的小事,我这么说着,尽量让自己的口气不显得盛气凌人或是义愤填膺。尽管我思维混乱,虚弱、饥渴又胆战心惊,可话里还是带着一股乖戾的幼稚。火堆的光芒让我焦虑。在这些闷热的屋子里,木质结构上的深纹理反着光,在这一切背景之下,想象中的脸孔浮现在我眼前,又转而消失。

  “我不想留在巴黎,”我说“我不想打扰你或者剧团的同类们。我只有这一点点请求。我只求你…”我的勇气和语言仿佛同时消失了。

  良久的沉默。

  “再跟我说说这个路易斯。”他说。

  羞的泪水盈了眼眶。我又重复了刚才的蠢话,说路易斯丢不掉他的人类习气,他能够理解其他不死者难以捉摸的事情。恍惚之中,我喃喃道出了心里的话。不是路易斯攻击了我。是那个女人,克劳迪娅…

  我看见他的心里有什么警觉起来。一片红晕悄悄升上他的面颊。

  “有人在巴黎看见过他们,”他温柔地说“她不是什么女人,这个家伙。她是一个血鬼孩童。”

  我不记得自己接着说了什么。也许我试图解释这个严重的错误。也许我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无可辩解。也许我又绕回来,说到我此行的目的,我所需要的东西,我必须得到的东西。我记得他带我离开屋子,走进等候的马车,他告诉我必须和他一起去血鬼剧院,那一刻我感到被彻底羞辱了。

  “你不明白,”我说“我不能去那里。我不能让别人看见我这副样子。你得让马车停下,你得答应我的请求。”

  “不,还是等我们回来以后再说吧。”他用最温和的语气告诉我。我们已经上了巴黎拥挤的街头。这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城市了。真是一场噩梦,这个大都会充咆哮着的蒸汽机车,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两旁矗立着高大的混凝土建筑。工业时代的烟尘和污染,还从未像在这光之城里那样,显得如此可怕。

  我不大记得他是如何将我拉出马车的,他推着我在宽阔的人行道上跌跌撞撞地行走,一直走到了剧院的门口。这是什么地方,这座巨大的建筑?这就是庙街吗?接着,我们走进那座森恐怖的地窖,里面挂了戈雅、鲁盖尔和波许的画作的摹本,一幅幅都鲜血淋漓、画工拙劣。

  最后,我饥肠辘辘地倒在一间砖砌囚室的地板上,甚至连咒骂他的力气都没有了,一片黑暗之中,充斥着公共马车或是电车经过时造成的震动,远处钢铁的车轮碾过地面,那刺耳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划破这层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。

  黑暗中我发现地上躺着什么,那是一个人,一个祭品。然而这个祭品已经死了。血冰冷,令人作呕。这个样子血真是糟糕透了,我伏在那冷冰冰、粘乎乎的尸体上,光了剩余的血

  然后,阿曼德来了,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阴影里,穿着洁白的亚麻布和黑色羊绒料子的衣服,显得那么完美无瑕。他低声说起路易斯和克劳迪娅,说将会有一场审判。他在我身边跪坐下来,此刻倒是忘记了行止起坐该酷似人类,他是个孩童一般年轻的绅士,却坐在这肮脏的地方。“你要在大家面前宣称是她干的。”他说。而大家,新的同类们,一个接一个来到门前看我。

  “给他找点衣服来。”阿曼德吩咐。他把手搭在我的肩头。“要让他显得体面些,这是我们失散了的主人,”他告诉他们“他总是这样的。”

  当我求他们让我和爱乐妮或是费利克斯或是劳伦特说话时,大家一阵哄笑。他们不认识这几个名字。加百列——那就更是毫无意义了。

  可是马略在哪里呢?我们之间,横亘着多少个国度,多少条河,多少座山峦?他能听见或是看见这一切吗?囚室高高的上方是剧院的大厅,一群凡人观众,就像羊群归圈一样蜂拥而至,脚踩在木质楼梯和地板上,发出沉闷的轰响。

  我梦见自己离开这里,回到了路易斯安那,把我的创伤由时间慢慢治愈。我又梦见了土地,在开罗时,我曾短暂地感受过土地深处的冰冷。我梦见路易斯和克劳迪娅,梦见我们又在一起。克劳迪娅已经奇迹般地长成了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,她笑声朗朗地说“你看,这就是我来到欧洲的发现,如何让我长大!”

  我生怕他们再也不让我离开这里,生怕我会像无辜者墓地下那些忍饥挨饿的家伙们那样被活埋,我生怕自己犯下了致命的错误。

  我不停地啜泣,结结巴巴地想要和阿曼德说话。可是我又发现,阿曼德根本不在这里。

  即使曾经来过,他也立刻就走了。我产生了幻觉。

  有个祭品,软和的祭品——“把它给我,求求你!”——然后阿曼德说:“你要说出我让你说的话。”

  法庭上聚集了一群怪兽,都是乌合之众,面色惨白的恶魔喊叫着宣布罪状,路易斯绝望地祈求宽恕,克劳迪娅默不作声地注视着我,听见我说,是的,是她做了那件事,是的,然后我咒骂阿曼德,他猛地把我推回阴影中去了,他那表情无辜的脸庞就和从前一样熠熠生辉。

  “不过,你做得很好,莱斯特。你做得很好。”

  我做了什么?指认他们破坏了古老的法则吗?他们胆敢反抗我们同类集团的首领吗?他们知道什么古老的法则?我尖叫着呼唤路易斯。然后我又回到黑暗中了,我饮着鲜血,来自于另一个祭品的新鲜血,这并非是那治愈创伤的血,就只是血而已。

  我们又坐进马车,天上飘着雨。我们乘车穿越乡野。接着我们爬上了那座旧塔高高的顶部。我手里攥着克劳迪娅血迹斑斑的黄裙子。我看见她在一个狭小的地方,被太阳的光芒烧死。“把她的灰撒掉!”我说。

  然而没人去这么做。撕碎了的黄裙子躺在牢房的地板上。现在又到了我的手里。“他们会把她的灰撒掉,是吧?”我说。

  “你不想得到公正吗?”阿曼德问道,身上裹着黑色的羊绒斗篷抵御寒风,他面色阴沉,狠绝的表情透漏了刚才的杀戮。

  这和公正又有什么关系?我为什么拿着这个东西,这件小小的黄裙子?我站在马格纳斯的城垛上向外望去,看见城市已经向这边延伸过来。它展开双臂拥抱了塔楼,工厂冒出的烟尘使空气充浊臭的气味。

  阿曼德静静地站在石栏边看着我,突然间,他似乎显得如同克劳迪娅一般年轻。一定要先确定他们已经有过一段人生,才能去造就他们;永远、永远、永远不要造就像阿曼德那么年轻的人。她临死前什么话也没说。

  她望着周围的人,仿佛他们喋喋不休说的全是外国话。

  阿曼德双眼通红。

  “路易斯——他在哪儿?”我问。“他们没有杀死他。我看见他了。他冒着雨走了…”

  “他们去追他了,”他回答“他已经被毁了。”

  骗子,可是表情那么纯洁无辜,宛若一个唱诗班的男孩。

  “让他们别去,你一定要!如果还有时间…”

  他摇了摇头。

  “为什么你不能让他们别去?你为什么要那样做,那场审判,一切的一切,为什么你那么在乎他们对我所做的事情呢?”

  “都结束了。”

  呼啸的风声里,夹杂着一声汽笛的呜叫。

  思绪全了。了…不想再回去。路易斯,快回来。

  “你不打算帮我,是吧?”绝望。

  他对我倾下身来,就像很多很多年以前那样,他的表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仿佛怒火正从内部将他融化。

  “是你把我们伞都毁了,是你带走了一切。你怎么还会以为我愿意帮助你!”他靠近我,一副几乎崩溃的面容。“是你让我们上了庙街那些耸人听闻的海报,足你把我们变成廉价小说的主题和画室里的谈资!”

  “可是我并没有。你知道我…我发誓…不是我干的!”

  “是你把我们的秘密变成众人瞩目的焦点——时髦的家伙,戴着白手套的侯爵大人,披着天鹅绒斗篷的恶魔!”

  “你真是疯了,竟然把这一切罪过都算到我的头上。你没有这个权力。”我辩解说,然而,我的声音颤抖得厉害,连我自己都听不懂我说的话。

  而他一字一句厉声说着,仿佛嘴里长的不是舌头而是毒蛇的信子。

  “在那片墓地下面,我们拥有自己的伊甸园,”他嘶嘶地着气说。“我们有自己的信仰和目标。而你,用一把燃烧的剑把我们都赶走了。我们现在还有什么!回答我!只有彼此之间的爱,可那对于我们这样的种族来说又有什么用处!”

  “不,那不是事实,那一切早已经发生了。

  你什么都不明白。你从来没明白过。”

  可是他不听我说话。他听不听都不重要了。他向我凑得更近,他伸出双臂,暗光一闪之间,我头向后仰去,我看见天空和巴黎城颠倒了过来。

  我从空中坠落下去。

  我一直向下坠落,经过塔楼的窗子,最后落在石板路上,这一副薄薄的超自然的皮囊里面,每一寸骨骼都摔得粉碎。 kUWo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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